扬州瑞浦执行器制造有限公司
3810L(3610L)型系列直行程阀门电动执行器 执行机构,是以AC220单相交流电源作为驱动电源,直接接受来自DCS、PLC系统或调节仪表操作器的DC4~20mA、DC0~10mA或DC1~5V控制信号来运转的全电子执行机构。
扬州瑞浦执行器制造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执行器、仪器仪表、电动阀门、机电成套设备、环保设备以及流体控制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产品。公司尊崇“踏实、拼搏、责任”的企业精神,并以诚信、共赢、开创经营理念,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和品质为生存根本,我们始终坚持用户* 用心服务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
概述
3810L(3610L)型系列直行程全电子式电动执行器,是以AC220单相交流电源作为驱动电源,直接接受来自DCS、PLC系统或调节仪表操作器的DC4~20mA、DC0~10mA或DC1~5V控制信号来运转的全电子执行机构。电子式控制单元采用的混合集成电路,被设计成匣子形状,包含完整的保护功能,可现场控制或远程控制,并用树脂浇铸密封。驱动电机采用AC可逆电机,反馈量检测采用高性能导电塑料电位器,是具有1/250分辨能力的高可靠性经济类型产品。直行程全电子式电动执行器几乎具备了调节本身所需求的各种动作变换功能以及开度信号功能和手动功能等。
主要技术参数
电源电压 | AC220±10%,50HZ。 |
耗电功率(额定负载时) | 规格A型执行器50VA;规格B型执行器150VA;规格C型执行器220VA |
输入信号 | DC4~20mA或 |
输出信号 | DC4~20mA(负载电阻500Ω以下)或DC1~5V |
控制精度 | 基本误差:±1%;回差≤1%;死区≤1% |
工作行程调整范围 | “零点”±25%;“行程”20%~* |
防护等级 | IP55 |
隔爆等级 | Exd II BT4 |
过载保护 | 规格A、B型执行器可任选,规格C型系列执行器必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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