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廊坊市安次区公安局锅炉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400020002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15133626222
采购人: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永兴路6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265028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33626222
预算金额:25.6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3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五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授权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采购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招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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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吕月明 |
联系电话 | 15133626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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