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南县硕项湖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灌南县区域供水加压泵站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区域供水加压泵站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ZFCG2015-024G
二、招标内容:
1.本招标项目由灌南县硕项湖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单位)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二招标人、该项目汤沟镇、张店镇施工单位)、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招标人、该项目百禄镇施工单位)共同组织招标采购,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与第二招标人(该施工单位)根据本标段用量签订供货合同;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灌南县汤沟镇、张店镇、百禄镇加压泵站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4货物需求清单 );
2.预算价:35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交货期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交货期为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100%验收合格,以采购技术参数要求、施工图及国家制订的现行质量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付款方式:本次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及付款由第二招标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汤沟镇、张店镇施工单位)、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百禄镇施工单位))签订支付,招标人灌南县硕项湖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设备运到采购人指定工地开箱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60%货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满1年后付至合同款的100%;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供货且安装验收合格后直接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设备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不计息);质保期为通过验收后的3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无负压供水设备专业制造企业,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证;
4.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进行现场踏勘,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采购;现场踏勘的费用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根据《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检察院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有效)。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1、投标人须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及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复印件2份于2015年6月 17日至2015年6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项目联系人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如因提供资料不齐全造成不接受报名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报名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每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动。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5:3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22开标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5:30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22开标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5万元整;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518-80923369;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7月3日17:00时前到达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开标时间截止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单位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单位的法定基本存款账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www.lygzfcg.gov.cn)上发布。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灌南县硕项湖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
联系人: 周建军 电话: 13851255503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马玲 电话:0518-85861167 15961370613
招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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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周建军 |
联系电话 | 13851255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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