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家河沟通及泵闸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4】76号、【201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家河出口,姚江南岸。
2.2建设规模:黄家河与姚江交汇口处,姚江干流堤防上新建泵闸一座,设计翻水流量1.0m³/s,闸站两侧结合空箱设置管理房与配电房,面积约为76㎡。
2.3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077.13万元
2.5计划工期:17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同时完成过以下类似项目:①单个合同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堤防工程(不包括海堤),②设计流量1.0m³/s及以上的泵站工程。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两个业绩的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县级及以上水利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认定造价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认定时间以县级及以上水利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未能体现泵站设计流量的,则投标人需提供设计图纸等证明资料原件。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从业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4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须具备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允许同一个人兼任),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5年5月15日之前,将招标文件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递交(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或提交后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的,则作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3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4楼,具体场所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联系人:屠世侠
联系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
招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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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屠世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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