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第三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土建),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4】30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浏阳市第三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土建)
2.建设地点:浏阳市第三水厂
3.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室外排水管道、反冲洗泵房建筑面积401.32平方米、絮凝沉淀池建筑面积1775.38平方米、气水反冲洗滤池451.77平方米、预臭养配水井125.78平方米、管道混合器井14.85平方米、贮矾池1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79.2平方米(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保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7.招标范围:浏阳市第三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土建),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8.计划总投资:约731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
5、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投标单位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需无在建项目,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开标时提交该证明原件)。开标时对各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进行核查,若查实上述人员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如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7、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文件名为“浏阳市第三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土建)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2、开标时间:2014年9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长沙晚报》及《浏阳日报》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自来水公司地址:浏阳市劳动中路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59731670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东玉燕宁苑B3栋320室
联系人:宋曼 电话/传真:0731-83661435、1897311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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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魏先生 |
联系电话 | 15973167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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