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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街道新棉村泵站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3-255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小港街道新棉村泵站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水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小港街道新棉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排涝泵站及管理用房、机电设备及安装、老塘河开挖等。
项目概算:约117.42万元
招标范围:新建泵站及管理用房、河道开挖等。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或明标底):约72.8997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约72.8997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已在宁波市或其所辖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注册地不在浙江省的已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不得在其它项目同时兼职。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2日08:30至2013年12月17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1.40万元。
5.2在2013年12月25日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3年12月25日14:30前收入该专户。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宁波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正在公示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及期限按照甬水建[2007]22号文、甬水建[2007]44号文的相关规定。
(2)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中公示,并且在宁波市或其所辖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大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大矸街道高车头路92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胡益军
电话:13252422523
传真:0574-86838862
电子邮件:923122586@qq.com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788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陈青存
电话:574-8678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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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陈青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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