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阀门等设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2年11月9日
招标编号:NBITC—20122145G
经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采购阀门及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及内容:
2.合格的投标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资格标准(适用子包一、二):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是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可授权一个投标单位);
2)、同时满足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3)、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证书)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必须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加。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必须以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身份参加。
6)、在近两年中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
(1)在作为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故意失分从而明显放弃中标机会的;
(2)在作为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时所供产品(有)被质量检测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
以上请投标人仔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各类证书、合同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时随带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9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
5.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4小时停止出售本公告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处。
7.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1月30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2年11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采购人: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宁海
邮编:315600
联系人:严昱磊
电话:
10.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正大路正大巷32号
邮编:315020
电话:0574-87322846
传真:0574-87323935
电子邮件:wangjinna163@
联系人:王燕、王近娜
本次投标的相关费用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940901548000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