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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焊法兰的验收和生产技术

时间:2012/7/15阅读: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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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焊法兰的验收和生产技术

对焊法兰在生产和制作时采用一定的技术参数、技术要求、工艺方式和原理进行生产,对焊法兰在焊接时严格控制技术参数的要求,保证能够在生产、使用中充分发挥对焊法兰的作用。

一、对焊法兰常规检验平焊法兰
1、机加工表面不得有毛刺、有害的划痕和其他降低法兰强度及连接可靠性的缺陷。
2、锻造法兰表面应光滑,不得有锻造伤痕、裂纹等缺陷。
3、环连接面法兰的密封面应全部逐项检查,槽的两个侧面不得有机械技工引起的裂纹、划痕或撞伤等表面缺陷。
4、不锈钢法兰加工完毕后,并防止划伤和撞击,碳钢应在其密封面上涂防锈油。
5、法兰材料和法兰加工质量应符合法兰标准的各项规定。
6、法兰的验收规则和无损探伤检验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二、对焊法兰一般采用锻件或锻轧工艺制成。
当采用钢板或型钢制造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对焊法兰应经超声波探伤,无分层缺陷;
2.环件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
3.环件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并作100%射线或超声波探伤,且射线探伤符合JB4730-2005的II级要求,超声波探伤符合JB4730-2005的I级要求。
4.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经弯制对焊成环件,并使钢材的表面形成环的柱面。不得采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对焊法兰;
 

三、对焊法兰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T4726-4728的相应要求。

1.公称压力为0.25MP-1.0MPa的奥氏体不锈钢或碳素钢锻件允许采用Ⅰ级锻件。
2.公称压力PN为1.6MPa-6.3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除以下规定外。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符合Ⅲ及锻件的要求:
1)公称压力PN>1.6MPa且工作温度≤-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
2)公称压力PN>4.0MPa的铬钼钢锻件;
3)公称压力PN≥10.0MPa法兰用锻件;

不锈钢法兰 /fla
 

平焊法兰 /flb
 

对焊法兰 /flc
 

法兰盖 /fli
 

摘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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