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苏州高新区公共卫生中心水泵采购及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具有法人资格条件合各的服务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SZXY2015-N-T-001
二、采购内容:苏州高新区公共卫生中心水泵采购及服务
三:采购预算:460000.00元
四、交货期:合同货物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具体另行书面通知。
五、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8、响应单位必须是设备厂商或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B、响应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必须携带至现场审核后归还):
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响应单位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响应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需与开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必须是响应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劳务合同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3、响应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响应单位若为投标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厂商有效且近年度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5、响应单位在苏州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6、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7、响应单位必须出具企业注册地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响应资格。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六、报名截止日:响应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来我公司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预约登记时须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携带的资料,逾时做自动放弃。
2、自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下午16:00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见谈判文件中指定帐户),响应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6:00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达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并及时提供证据到本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在规定时间后交纳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来公司换取收据的本公司也不予开具收据。(如现金解款至银行的,必须凭银行解款单到公司换取收据)。
收款单位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帐号:89060154800000300,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在备注内必须填列谈判文件编号。
3、未到本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谈判当天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4、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月19日下午13:30整。
5、谈判时间:响应单位带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于2015年1月19日下午13:30整到苏州新区科技城管委会会议室(培源路3号)准时谈判,逾时做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1、本公司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
2、联系人:陈月琴联系电话:68256963-1056传真:89189896
3、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66893291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苏州市新区科技城管委会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512)68558966。
招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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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陈月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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