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414: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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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落地扎根 未来市场空间“不差钱”

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编辑:MUR 点击量:27036
  【中国泵阀商务网 行业资讯】如果我们的城市像一块巨大的海绵,将水牢牢地控制在城市周围,做到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那将是一件多么棒的事情。如今,海绵城市理念的实施可能将这一切变为现实。随着海绵城市从立项到各项政策落地,海绵城市概念迎来爆发,市场前景空间同样十足可观。



海绵城市落地扎根 未来市场空间“不差钱”
  
  近年来,广州、杭州、北京等城市频繁遭遇强暴雨袭击,引发严重内涝,可说是“逢雨必涝,遇涝则瘫”。2011年,“到武汉看海”成了流行词;2012年,北京“7·21”大雨让77位市民失去生命……城市发生内涝,一方面是由于城市地下排水系统落后于城市建设,但从根源上说,是建设和建筑改变了地表径流量,增加了地下管网的负担。
  
  几年来,“海绵城市”概念的提出有望解决以上问题。那么我们有必要首先说一说什么叫做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概念
  
  顾名思义,海绵城市指的是城市像海绵一样,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径流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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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化带来一系列水文效应,包括“雨岛效应”、“热岛效应”、“干/湿岛效应”等,而海绵城市被认为是稳增长的重要手段,同时从解决城镇化发展现实问题看,海绵城市可以起到预防城市内涝、缓解城市干旱和改善城市生态的作用。
  
  政策推动过程
  
  2014年,住建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2015年1月,国家财政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15年4月,南宁、武汉等16个城市通过层层筛选被列入试点名单;2015年6月,水利部组织编制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7月,住建部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和管理办法》。同时,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发文发布了批16个海绵城市的试点名单,给予大额中央财政补贴。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并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2016年3月2日财政部出台《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年3月11日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并印发给各地方建设厅、规划委,要求各地设市城市10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编制工作,按程序进行报批。批准后,由城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海绵城市建设已经从去年的立项规划到了今年的地方推进实质招标阶段,而其中的受益细分领域也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关注。
  
  暂行规定解析
  
  根据暂行规定,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与城市规划区一致,同时兼顾雨水汇水区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要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编制或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之一。编制或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参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确定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编制或修改城市道路、绿地、水系统、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
  
  各城市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指导下,要编制近期建设重点区域的建设方案、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评估各类场地建设和改造可行性基础上,建设方案对居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以及内涝积水和水体黑臭治理、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基础设施提出海绵城市建设任务。
  
  相关专家说法
  
  住建部建设司水务处副处长牛璋彬曾在某高峰论坛上表示,海绵城市的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又非常系统的大工程。从建设内容看,有建筑和小区、城市绿地和工厂、城市水系,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道路、桥梁、水利工程、园林绿化等,是一个综合的项目,涵盖的工作在专业规划的基础之后,还包括勘察、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方方面面。高复杂性、项目条件不清晰、投资额巨大,因此地方政府在组织这项工程的时候也会遇到诸多挑战。
  
  全国人大代表黄代放建议: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主导,针对城市规模、南北区域特点,制定发展政策,注重海绵城市规划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加强建设管理,重点考核进度完成情况;建立海绵城市创新发展专项基金,鼓励科研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应用方案、技术、产品的研究与研发,引导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各类产品研发、生产、应用,避免低水平重复研发和低技术产能过剩;鼓励建设模式创新,特别是在吸引社会资本,推动PPP模式发展方面,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和资金支持;构建基于互联网及物联网并形成水联网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评价考核的专业支撑,通过评审考核,正确引导海绵城市建设,保障其有效性和实用性。
  
  石家庄经济学院教授张久民:“海绵城市在我国还处于摸索阶段,除了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更多是从城市实际出发考虑,建立适合的循环系统。”
  
  市场空间可观
  
  海绵城市在2015年中主要以政策持续落地,各公司以不断签订框架协议为主,相关项目预计将在“十三五”前期将进入集中爆发期。发债口径的放宽,中央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地积极厘清PPP项目中的收费权划分,都让困扰市场的变现问题得到了更清晰的答案。海绵城市建设,与此前拉开序幕的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棚户区、危房改造相辅相成,构成城镇化建设“升级版”,对于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容小觑。预计整个“十三五”期间,总投入将不低于12000亿元,平均每年超过2000亿元。
  
  目前,海绵城市每平方公里的改造成本将在1.2亿元至1.8亿元,按照国务院2020年完成20%城市建成区的改造预测及2014年城镇建成面积来推算,改造投入空间在1.2万亿元至1.8万亿元。将一定程度上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环境治理,已经成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宏观环境下,被打上“不差钱”的标签的行业,国家政策倾斜下,因此这一板块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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